税前列支费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5:33:54
今年抗震救灾企业的捐款可以在税前列支费用么?我们手里有一份收款收据,在网上没有查到有关的文件.
走费用还是营业外支出呢?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3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根据这一规定,企业在计算捐赠扣除金额时,应是在会计利润12%的范围内扣除,超过l 2%未能扣除的部分,也不能向以后年度结转。针对汶川地震的捐赠特殊优惠政策只适用于2008年底,国务院没有决定延长期限的,以后年度不能适用。所以,企业支持灾区重建的公益捐赠,税前扣除的前提必须是2008年能够实现会计利润,而且扣除的捐赠数不得超过企业本年度实现的会计利润。

走“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