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计算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6:34:55
我公司2007年度累计亏损2万元,今年1-3月份利润总额5万元,在第一季度我已经计提所得税7500元并预缴;4-6月份实现利润总额3万元,那么第二季度所得税应该怎样计算?应缴所得税应该是多少?若第三季度实现利润总额为亏损7万元,也就是说今年1-9月份累计实现利润1万元,那么第三季度是否不应该计算所得税?如果不计算,那我在第一季度已经缴纳的7500元应该怎么处理?如果到本年度末,我单位累计利润是亏损,是不应计算和交纳所得税的,那我单位在第一季度缴纳的7500元应该怎么处理?
请专业人士回答,谢谢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题中:

第二季度:

年初至本季度末应纳税所得额 = 5 + 3 - 2 = 6万元
年初至本季度末应交所得税 = 6 * 25% = 1.50万元
第二季度应交所得税 = 1.5 - 0.75 = 0.75万元

或者:

第二季度应交所得税 = 3 * 25% = 0.75万元

第三季度:

年初至本季度末应纳税所得额 = 5 + 3 - 7 - 2 = -1万元
年初至本季度末应交所得税 = 0
第二季度应交所得税 = 0 - 1.5 = -1.5万元

上述计算表明,企业本季度无需交纳企业所得税,多交的部分,在年末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再做处理。

如果题中年末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果为不需要交纳所得税的,那么,上述预缴的1.5万元(一季度0.75万元,二季度0.75万元)税款,为多缴税款,可申请退税或者留至下一年度抵缴下一年度税款。

从第二季度开始 就有个文件 说 预缴可与补亏损了!

那你第二季度 就是3-2=1*25%=2500元
第三季度本身亏损 不用交企业所得税

如果你第四季度还是弥补不完第三季度的企业所得税
可以在明年初的时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 申请退回你交的税款

不过申请退税比较麻烦 你要有耐心
税务局 还可能直接让你以后抵扣去

如果贵公司2007年累计亏损2万元是经过税务局备案的,那么:
一季度应缴纳所得税:(5-2)*25%=0.75万
二季度应缴纳所得税: 3*25%=0.75万
三季度应缴纳所得税: 0*25%=0.00万 三季度不用缴纳所得税
如果本年度继续亏损,那么你缴纳的0.75万可以申请税务局退税,或者留到下一年度抵减企业所得税!

如果贵公司2007年累计亏损2万元没有经过税务局备案(审查),那么就复杂了,你必须和你的专管员沟通,越早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