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没有办结婚证又想离婚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8:58:34
我想替我表哥咨询下,他们结婚有5年了吧,有一个女儿4岁了,但是没有办理结婚证,只是在老家摆设酒宴(我们老家都是这样,这就算结婚了),他们4年没有一起生活了,但现在想离婚了(没有感情,结婚时候是家人逼迫才结婚的),前两天那女的回去把孩子带回她娘家不让表哥家人见,但是我表哥想要回孩子。
现在就是不知道怎么把孩子要回去(需要开收入证明证明有能力抚养孩子吗),还有怎么办理离婚手续呢,请大家出出主意,谢谢了
还需要赔偿女方钱吗

都没领证 国家不认同 只能算同居 还办个屁的离婚 只要你的哥的经济收入好于女方 要回来的希望就比较大

因为根本没有结婚证,所以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了。
他们这几年的婚姻生活在法律上被称为非法同居,小孩子属于非婚生子。
小孩子年纪这么小要是法律判决的的话基本上就是跟着母亲生活,除非你们能提供女方无法抚养小孩子的证据。

你们不属于合法婚姻因未到民政部门登记未领取结婚证,从当前看事实婚姻也不算(除非补办合法婚姻手续),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并有非婚生子女。
事实婚姻的概念是:指双方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其事实婚姻特征如下: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