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解一下关于同学之间的民事案件在法庭是怎么样处理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4:10:37
4月份我和同学因为琐事发生摩擦,而后双方殴打,一个星期之后报的案,但是他说是复查之后去住的院,每次分局的人去处理事情他家就说要去复查,8月下旬索要医药费2000左右,我家同意给,但是他家却要1万,我家没有同意,他之后起诉了,这次索要3万元!医药费1700,陪护费6000,交通费500,营养费2000,精神抚慰金2万元。他说由于我的殴打导致他的腰部和腹部受伤,且损伤严重,但是我并没有打他的腰和腹。并且未能让他如期参加等级考试和正常的出国工作。但是由于他学的是4年制所以等级考试尚未开始报名,没有毕业,没有签证,所以他不能出国工作,请问,我到底应该陪他多少钱,他所说的未能让他如期参加等级考试和正常的出国工作,是否成立?他并且多次找人恐吓我,导致我的睡眠失常,我应该怎么做?

医药费是要赔的;护理费是要根据他是否需要护理、护理人员工资、住院天数计算的;交通费要求过高,100元较合理;营养费一天十元;伤害后果严重的,应赔偿精神抚慰金,根据你说的情况,受害人的伤不严重,所以不用赔.另外他的伤不会影响到参加考试,同时又没到等级考试时间,所以你不用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