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举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1:29:38
我是在北京学临床的留学生,在本学期交学费的过程中,负责向我们缴纳学费的孔老师要求我们上交600元的保险费。据她说是教育部规定。她甚至说不交保险费就不让我们缴纳学费。这一点让我们感觉很不舒服。
让学生参加保险是学校对学生的一个保障,但保险自愿是每一个国家一贯的原则,与交学费挂钩的硬性规定极大损害了这一原则。大家都知道,保险行业是一个回扣极高的行业,让同学们心服口服,就要做到操作的透明。然而,交保险费的一些细节让人觉得很蹊跷。比如交保险的时候只能以交付现金的方式而不是以刷卡的方式进行。还有,在交付保险之前及以后,我们除了收到一个5cm大的所谓“收据”(我不确定这是不是正规的收据)以外,留学生办公室没有开出任何发票,也没有给大家说明参保目的及参保条款。就连这个小收据,有时候孔老师也会有意无意地“忘了开”。我们只知道学校规定不交600元“保险费”就不能交学费,就会被开除,而我们不知道这600元“保险费”的保期是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保金多少,哪些情况可以要求赔偿。我们没有看到参保人应该拥有的正式合同。这引起我们极大的怀疑和不满。我们留学生在交学费的时候,印象最深刻就是孔老师第一句就问“保险费带了吗?”,“不交保险费不能交学费”等等。我们飘洋过海来求学,并不是吝惜这600元,我们只是想知道我们的钱到了什么地方,我们是否在危险来临时能为我们提供保护。毕竟我们这几百人的600元的总数不是一个小的数字。
我想举报,但我不知道有什么途径。通过学校的纪检委吗?还是怎样?我想引起重视,我实在看不下去了。

学校的纪委当然是可以的。

也可以向教委和教育局投诉。

既然是保险费,那就出相同金额的保单。你必须追要保单,保单金额和你的收据金额要一致,这就排除了人家从中落钱的可能啊。

可以向你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教育局、教育部)投诉或反映。

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国家教育部及其所属各教育厅。可以到教育厅

合法途径 解决的几率很小

写检举信

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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