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给员工办了社保,但拖欠社保款已有三年,这种情况员工可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4:04:30
也就是说都在社保局办理了社保手续,但有三年没给社保交钱了,社保也催过,但单位以没钱为理由就是不交,我们职工应交的那份每月也是扣了的。这种情况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吗?
还有让员工轮休,有的员工一年都只能上两三个月班,每月只发几十块钱,这种情况单位违反劳动法吗?

1、社保欠款的情况是可以要求单位交款,如不交款,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完全可以要求赔付!
2、如果签有劳动合同,没有按劳动合同上方式进行支付工资,可以要求赔偿并按合同上的支付。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更好办,直接告单位未及时与你签订合同,并要求赔付。如果有,但劳动合同上的条款属霸王条款,而且没有经过劳动部门鉴定,也一样可以控告,并要求赔付。

1.完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必须给补交社保,赔偿就没有了

2.这个轮休就不太确定,可以咨询下当地劳动部门,看看有什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