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续订,我该拿多少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23:37:25
我07年3月21.进单位,试用期3个月,一直到07年9月1号签合同,合同到08年8月31.(这是否违反劳动法).

它在9月6.叫我续签,我签了(签的是空白合同,据说要到代里中心去办),一直没拿到,在9月19.老总找我谈,说生意不好,叫我做到9
月 底(没有书面通知).说补偿我2个月工资.
我工资870,一之以来天天上班,它每月给算4天加班(按17元*2记算/天),是否合理,该咋算.
以上种种,单位该怎么补偿我.谢谢各位了.
再问下,08年9月1.到9月底这段时间咋算

1.违法,但是以前对于没签合同没有什么明确补偿,所以就不好争取了

2.基本合理的,公司解雇你,就是根据工作年限给你补偿的,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的,你满1年半了,就是2个月。不过,由于公司没有按照正常的手续通知你,属于违法解除合同,补偿金加倍

3.关于加班费,有个公式计算的,时间是22.几天,按照你的工资,所以加班费是不够的,这个可以要求补足

4.这段时间就是你继续工作了,因为签了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