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和“百姓”有区别吗?当官的算不算“百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7:18:24

百姓,可以泛指群众,俗称老百姓。现在则通指平民。具有一定的社会含义。

辞海中 “百姓”定义是这样的:1、古代对贵族的总称。《诗•小雅•天保》:“群黎百姓。”郑玄笺:“百姓,百官族姓也。”《国语•楚语天下》:“民之彻官百,王公之子弟之质,能言能听彻其官者,而物赐之姓,以监其官员,是为百姓。”2、战国以后用为平民的通称。《孟子滕文公上》“乡里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

在战国以前的时代,“百姓”是指有姓之人。“姓”这个字,分开来就是“女”、“生”,什么样的女人生的(或者在一个什么地方生的)儿子,就得了一个相应的姓。相传黄帝的母亲是住在姬水边上的,所以黄帝就姓姬;舜的母亲是住在姚虚的地方,所以舜就姓姚了,那时候,子并不跟着父亲姓,比如黄帝,就给他的后代分别赐了12个不同的姓。几千年前,在黄河流域集中着几个势力较大的部落,有黄帝族、炎帝族、夷族和九黎族等。他们之间经过多年的征战,最后形成了以黄帝、炎帝族的部落联盟,共同战胜了九黎族。其中黄、炎、夷三个部落的联盟,是由大约100个氏族构成的,因此统称“百姓”,所以那时候有姓的就都是王公贵族,“百姓”也就是“百官”。

到了西周奴隶制时期,百姓成为贵族的通称而在战争中抓到的九黎族俘虏就称作“黎民”。百姓与黎民,意味着奴隶主与奴隶的区别。一般的平民,不知道他的老祖宗的妈妈在哪里住的,老祖宗又无权无势,够不上称“百姓”,只能说是“黎民”,或者被称为“庶民”。

到了春秋末期,随着宗族世袭制的破坏,土地私有制的出现,百姓的地位逐渐降低,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最后也降到黎民的行列中来。同时在贵族和奴隶之间还出现了一个既不是贵族也不是奴隶的一个阶级,他们的人数慢慢地比贵族和奴隶还多了起来。因为他们也有姓,所以“百姓”和“黎民”或“庶民”就变成一回事了,书上就有了“黎民百姓”的词语。

从上述情况来看,公民与百姓最少有三点不同:

1、二者的内涵是不一样的,公民是一个法律学的概念,而百姓只是一个社会上的俗语。
2、二者涵概的范围不一样,公民在一个国家里是所有拥有本国国籍,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而百姓只是其中一部分,所有百姓都是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