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哪里错啦~ 高手请指教那?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9:08:47
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原则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是个判断题来的,答案是错的,可...看不出来~
我怀疑是答案错了,指教指教啊~

这句话错不在本身,而是逻辑错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是执行法律的原则,(术语忘记了该怎么说)而不是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原则。
你学这个的,有书就可以翻翻,一定能找到术语。这两句话是逻辑关系不对。

这句话是对的

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可寻,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你看下是不是这里的问题

社会主义法律适用时应遵循以下五个原则:
1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2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3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4 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5 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和国家赔偿原则。

答案是正确的!

有法可依:就是要有完善的法律;
有法必依:就是有了完善的法律,一定要遵照执行;
执法必严:就是要严格执行法律;
违法必究:就是对违法的事情必须要追究其责任。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的要求。而不是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