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再婚,没有登记,已同居了13年,能继承财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4:10:14
不能继承财产。
自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未经结婚登记记忆夫妻名义同居的,意一律非法同居关系对待。但在此以前已经形成的事实婚姻,扔按事实婚姻处理。
因为事例中的同居关系发生在在条例实施之后,视为非法同居关系,所以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自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未经结婚登记记忆夫妻名义同居的,意一律非法同居关系对待。但在此以前已经形成的事实婚姻,扔按事实婚姻处理。
因为你 母亲是1995年去世的,在这之前已经颁布《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所以不 构成事实婚姻。是非法同居关系。
我是学法律的以上摘致我的课本。
婚姻法规定同居10年以上的,即使没有登记结婚,也属于事实婚姻。
享有继承权。
你们家的这种情况,虽然房子是你们居住的,但是与你父亲共同居住。属于你父他们夫妻的共有财产。
财产分配会对你们比较不利。
夫妻共同财产,妻子享有一半。也就是说首先这房子有一半是属于你父亲的老伴的。
除去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剩下的一半房子才是你父亲的遗产。即使是遗产,配偶作为遗产的第一继承人,继承的也比你们的份额大。
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会考虑住院费是谁出的,你们的父亲你们有赡养的义务。
你父亲的老伴自己有房产并不会影响她得到她应得的部分,除非她自己放弃。这种情况下你们可以跟她协商解决,走法律途径,你们应该占不到什么便宜。
9月中旬的法律讲堂讲过类似的案例。
一般有实际意义上的婚姻也能有继承权,并非只要登记的才可以。
同居 就是一辈子也不受法律保护的,新婚姻法里根本就没有事实婚姻,
从法律规定看 没有继承权,不过可以找律师咨询 应该可以争取得到
不能继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