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给交警了,交警队通知交违章罚款及滞纳金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3:06:50
我遇到了很倒霉很郁闷的事情。
在2005年的6月,我在沈阳驾车越线行驶被交警开了张100元的罚单。由于我不是沈阳人(沈阳周边城市的),当是我就乞求那个执法交警不要给我开罚单。我当时跟他讲:“你给我开罚单,我都找不到交罚款的地方。”那交警很爽快地答应,可以帮我交罚款。一看这样,我只好在罚单上签了字,给了那交警100元。虽然当时不情愿,但是我还是认为那交警是做了件好事。当时我的最坏打算也就是那交警没替我交钱,交警把钱留下了,交警自己把那罚单作废了。
之后,05年、06年、07年我的驾照年检查询违章时都顺利通过了。在此期间我在沈阳也有过违章,很正常的及时去交罚款。都没什么问题。
可是今天我去检驾照08年-09年度的年检时,被告知有一项违章未被处理,驾照年检不能通过。经详细查询就是05年6月这次违章,同时需要交纳的罚金+滞纳金一共3800多元。我当时都呆了。
我该怎么办?

我的想法:
1、当时收我罚款的交警可以找到,但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他也许早就忘了,即便是没有忘记,目前这个情况已经不是他的权限范围内可以解决的事情,所以我想即便是他没忘,他也不会承认这件事情了。虽然当时给他钱的时候有我的同事在场,但是我想如果他硬不承认也没办法。这点事情总不至于起诉他诈骗,赔偿相关联的经济损失吧?所以我觉得现在找不找这个交警都无所谓了。
2、去相关部门申诉(我问过了归沈阳市公安局法制处管),申述为什么05年-07年的检驾驶证我都通过了,一直将滞纳金拖到08年才提示!
在申述过程中不管陈述交警收我罚款这件事情又没有意义,我都要说。因为这至少是我没交罚款的原因。

大家帮帮我!看看我的思路对不对?还有什么该做的事情。谢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未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实际执行中,当事人一旦延迟交纳罚款,就可能出现加处的罚款数额大于原处罚款数额的情况。其中有相当多的人是因为不知道自己已经有违法行为被处罚,或因客观原因没能及时缴纳的。
公安部公布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的规定。这就是说, “天价滞纳金”、 “滞纳金滚雪球”现象将从此终结。

其实你一来就错了.
首先你请交警帮你交罚款这没什么,因为你找不到地方交,但最基本的一点就是交了罚款你怎么不保留交罚款的证明呢?
我2000年违章罚款的单据现在还保留着呢.
像你这各问题在中国很多城市都有发生过,但最后你还是斗不过他们的.
只有当是出钱买经验了.

交警没有给你发票吗?
有发票就可以拿着发票去交警队处理,没有发票那你的钱就被交警私吞了。

个人意见:
做法上都有纰漏 首先你要交警代收罚款(其实是违纪行为,这里姑且算代收哈),居然不留些证据~
其次,既然05~07驾照年检都顺利通过,今年却查知有几年前的违章记录~除非你前几次年检都是通过非正常途径,不然的话,交管部门难脱干系,可以申请复议或起诉~具体当然要律师来帮助你了~

“去相关部门申诉(我问过了归沈阳市公安局法制处管),申述为什么05年-07年的检驾驶证我都通过了,一直将滞纳金拖到08年才提示!”
以上这点最重要,你的思路是对的。

去相关部门申诉,你的思路对。

让交警代缴,肯定有收据发票的,什么都没有你只能指望他的职业操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