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8:59:43
在婚内用我自己的钱购买了一套门面房,后来离婚率上升,这才意识到我们的婚姻。我和老公说好的把门面房赠与给我的妹妹,我希望这门面房是妹妹的也不愿意和老公分为的财产,一天我终于把他说通了,一起来到公证处,公证员把他的口述记录下来了,给了我和我妹妹的一人一份赠与合同,关于我和我妹妹都没有老公赠与口述的那张合同,请问公证处应不应该给我和我妹妹的那张口述赠与合同?

其实这样做就行了.
不需要去公正处的,首先签订一份房屋赠予合同.合同中约定相关事项,其中有"在本合同生效后,你老公应在约定的多少日内向你的妹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多少日内协助你的妹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
变更完成后,房屋就永远属于你妹的了.
公正只是一种证明性的东西.但如果你老公反悔还是可以的.

房屋赠予合同就不一样了,签后就具有法律效力,特别是变更房主的名字后,就已经是法律效力的了.没有再违约的余地了.
提示: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四份保留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