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是诈骗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6:15:46
我原来的同事钟在我这里拿了40500元的电脑卖给长沙金沙大药房;约定电脑货款3个月之内货款从金沙大药房转账到我公司帐上后提取劳务费;并开据了发票;货和发票都交给了钟;并打了收条。现在3个月款未到公司账号;到金沙大药房查实:财务只收到一张发票;货款经金沙大药房信息中心员工以现金支票给付钟。目前钟失去联系;同时经核实钟以同样的方式从其他几家公司骗取了3到4万不等的货款;请教哪位高手如何处理。够成了诈骗吗?同时我有权追求金沙大药房以现金支付方式给我带来损失的责任吗?原来一直是转帐方式支付。

这种人根本不算真正的朋友,亏你还把他当成是你朋友

钟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你应该立即报案。

金莎大药房应该没有责任,你应该没有通知他们必须通过转帐方式支付吧。

你还是追究你那不知道是什么朋友的朋友吧 那不是诈骗是什么的,报警去啊,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