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协议书受法律保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2:58:35
2006年9月,我与共住团结户的邻居签定了购买房屋及房屋内设施协议。
当时在双方友好协商的情况下,签定了8万的买卖房价,交易日为08年9月,现已到期,可邻居觉得现房价比签定协议时要高,他提出最低12万成交。说同意就9月底办理过户,不同意就不卖了,可06年时约定:如果不按照此协议办理,违约方需赔偿无过错方1万元赔偿金。
请问:此协议受法律保护吗?双方签字画押,但无第三方旁证。
请懂这方面法律知识的朋友帮我认真解答一下~谢谢了! 注:所买卖房屋是使用权房屋。
有人说,使用权房屋的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请问是这样吗?

你的协议属于在自愿情况下签定的,是有效的。
他只有2种选择:
1、8万把房子卖你。
2、赔偿你1万元。

当然受法律保护

你可以持该合同去法院起诉,状告其违约,最好请一名律师

不过要是你的邻居已经将房子以12万卖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你就只能向你

的邻居要求8+1万的赔偿,房子就得不到了,找个律师,你这么一说他就明白。

但愿你的邻居不懂法,那么可能会为了1万的赔偿将房子卖你,如果他懂法,就一

定会转手12万给别人,你就只能得到9万赔偿,房子就没戏了

双方只要在自愿情况下缔约的合同都是有效的,此协议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说要么他8万卖你房要么就给你1万元赔偿金
如果他都不给,拿着合同起诉他准能赢

是受法律保护的,符合合同法关于合同成立的要件。违约金也符合法律的规定。所以是合法有效的!!!

应该不受,无第三方旁证难以确定缔约双方是否自愿达成协议。

根据你的的表述,暂未发现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故应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