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的案子懂法律的进来看看 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1:38:28
在我17岁的时候和几个不熟的人把我们学校的一个学生打了.然后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和我不熟的那几个人和那学生要了好像是100块钱..后来那学生去派出所报案了..因为一个学校那学生就认识我. 着情况下我也成了替罪羔羊了..但是那时候有反叛心里 .也不回家 .知道这事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派出所去我家找过我.没找到也就一直没再找过我...那学生好像告我抢劫?这种情况的话我该怎么做?现在都有4年了..是我打的他 但不是我和他要的钱 他算不算诬告?那几个和他要钱的人我早就不联系.也忘记叫什么了..我该怎么做?请名人指导...怎么做才能没事?

不是诬告
按你说的,应该可以不按照抢劫罪处罚,只需要给予治安处罚即可,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你只需要据实反应情况即可

自首.

他不算诬告,因为情况属实。
和你一起打架的人进去了吗
自首,如果能说清楚情况并得到采信,应该不会定你抢劫,但至少你要把那几个人找出来,
如果是这样,你未到年龄(不是抢劫罪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不会起诉你的。

不是诬告。
你的确是抢劫,17岁是需要对抢劫罪负刑事责任的。
且你这种情况是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的,那么你最好是自首。
如果是从犯,能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你有点麻烦了啊,你们构成抢劫罪了啊,共同犯罪,你跑是没用的,派出所可以一直追究你责任的,可以查看看是不是立案了,要是派出所,没有立案,那就没什么事了,要是立案了,还是去自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