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法律援助由于特殊原因没有请假把单位的电瓶丢了单位领导要我个人提出终止合同要不就开除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4:03:10
今年9月份我由于发烧在家没有请假去单位,一共有6天的时间,前三天请假了中间由于病情好转去上了一天班。回家后病情又严重了,就没有去单位也没有请假,2天后项目部领导通知我丢了8块电瓶,让我不用去项目部上班了,说回处里等待处理,单位的王书记和我说 原话:“损失一共是9600元你自己看着掏吧,还没有开会你掏多少决定了你的认错态度。”我把事情的经过和他说了一边然后说:“我承认我没有请假有责任,但是如果让我一个人承担全部损失我也拿不出来还是请单位领导开会决定罚多少吧”王书记说:“那你回家等通知吧”
2天后我接到通知见了书记他说:“单位开会决定了你拿5000块,然后在上报总公司决定怎么处理你的问题,但是如果你现在就提出接触劳动合同,公司就当这件事没有发生过年底自然和你接触劳动关系。”
我说:“我觉得这个和劳动合同没有关系吧,我愿意承担责任但只是我对单位的处罚金额难以接受我一个月才开800块去了车费也就500块了一年我才上4个月的班单位还有一个月没有开,就算吧我一年的工资全罚掉也不够5000块啊!”
书记又说:“你要交不起,就上报给总公司,你的事肯定够开除的了”
我后来又说了一大堆的好话也无济于事!书记让我回家考虑下。
我真不知道怎么办了请大家帮帮忙。
我是2002年来到单位有2年的义务兵工龄!
干过一年加油工,二年机械维修,一年的安全员,有两年没有岗位,去年单位改制后就把我弄到项目部当更夫了。
公司有规定项目部应该有管理人员轮流值班,可我这么和书记说了一句他说:“你是正式工你就是值班人员”我无语了:“我一正式工更夫呵呵!”
就先请教这个事吧闹心的事太多了,我今年真的不想在干下去了,可是我不甘心啊。
我是长春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的职工
我去 长春163生活网 找到了解决的办法了 http://www.cc163.org

1、先报案,单位不报案你去报
2、写好深刻检讨书交给主管人事的书记
3、看你的用工合同书,看你的失职应该负担的经济责任
4、正常上班,人家不要你你也要去,直至单位下书面通知
5、单位给了辞退通知书后拿去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记得还要拿用工合同去

真可怜

没有请假错误在你本人,这与单位丢失东西有直接的关系,可以按照单位的管理制度处理;解除劳动合同十分牵强,你并没有违反法律,凭什么接触合同,如果非这样做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局申诉理由,可以获得支持。最次,还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一、首先,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这类盗窃案件,公安机关会进行立案侦察。不要关公司是否有报案。
二、去查看下公司管理条例还有你劳动合同上的责任条例,看下对于违反的处理方式。
三、按上面说的,正常去上班!丢了东西你是有责任的,这个没错。但是你要不去上班,领导完全可以给你再加一条 故意旷工,更可以找到借口来和你解除合同。
四、我建议你再仔细看看劳动合同上关于解除合同关系的声明条款。如果你的条件未达到,而公司逼迫你硬交罚款和以不交罚款就辞退你为由,你有权去劳动局对公司行为提出申诉。

既然事情出现了,就该打起精神去处理好,现在再埋怨也没多大作用。祝你的事情能妥善解决。

这样终止合同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