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的小镇,管治安的是什么职务(类似县里的县令一样,只不过是在小镇最大的那个职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3:10:30

在清朝,并不是每个乡、镇、里这一级的机构都有配备官吏。一般来说,只有在一些地理位置十分重要的市镇,会设置巡检司,长官为巡检,负责所辖地区的治安。如果说一些市镇十分重要,但又够不上设县,那么会配备有县丞、主簿之类的县里的二把手坐镇该地,管理这一地方的民事、治安等所有事务。县丞、主簿有自己专门的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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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为保甲制,乡领导为保长,负责治安、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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