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发现老婆有病,久治不愈,可以离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4:25:35
本人于去年经人介绍,与现在的老婆草率结婚,婚后发现其有卵巢囊肿,子宫肌腺症,久治不愈,由是夫妻感情不和,经常吵架打架,我很想离婚,老婆却不肯。怎么办?我有离婚的理由吗?

当然可以离婚啦,是因为治不好,才离的嘛,又不是因为知道她有病不治不理就要和她离婚,你这种情况当然合情合理,不能生孩子,当然可以考虑离婚啦。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
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实践中,可依母婴保健法的规定确定禁止结婚或暂缓结婚的情形,也可由有关部门根据婚姻法原则制定具体规定。

你说的这种生病的情况应该不属于受法律支持的离婚的理由。但是你说的这两种疾病都是可以治愈的啊,又不是绝症,别心疼钱,去大医院花钱治疗拯救你的家。

以夫妻一方身体有疾病为由要求离婚,法律不支持。

不能,是你不好,不调查核实,这是不能退货的

别以有病为理由,以感情不合为理由

不能退货的,这样离婚触犯刑法,是要叛死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