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援助,我要讨个说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8:13:12
各位朋友:
大家好!
我叫陈关良,我于07年12月5日晚,我骑自行车上夜班时,在摩尔广场与一辆出租车不慎发生摩擦摔伤。(当时已经报警)两位夜班同事也分别到场观看,在与车方约定解决事宜后,我在第二天一早到了 新都中医院骨科二室就诊,先照了X片,一生看后说没什么问题,可能是碰撞引起的肿块,建议再做磁共振检查。因当时所带不多,医生说可以先敷药治疗,我没相信,午后,我又到骨科一室就诊,(骨科二室已下班)。照过磁共振,医生最后得出软组织挫伤的结论,并作了简单的服药治疗。我也相信了医生所说只是小伤的观点。此后的十多天里,我一直 用跌打伤痛类的膏药治疗,直到疼痛消失,过后以医院结论为依据,在交警队按责任比例做了裁决。(各有备案)按医生所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可半年过去了,当时擦伤形成的包块,仍然未见消退,于是,我于08年6月24日又到骨科二室复查,先照了 X光,面对明显看得见、摸得着的明显症状,医生仍旧说出没问题的结论。我急了,强烈要求对此另外给个说法,于是又辗转几人,最后又得出肋软骨断裂,已成旧伤,需要手术复位。我问为什么当时没看出来,说是他们经验不够。
我又于08年7月14日来到中医院进行了手术治疗,费用三千多元。(我曾向交警队提出申请,被告知此前已经做结案处理,不能再重新立案)就在我问院方是否应该为此前的误诊结论承担责任的时候,术后的复查让我更加苦恼。(伤处未能恢复正常,医生说两年左右可能会自行恢复)感觉心里没底的我又到成医附一院就诊,医生的结论是要么维持现状,要么再次手术,费用在5000元左右。
前期的费用尚无结果,现又另生枝节,向医院以及卫生局多次申请调解未果,申请仲裁又需要5000余元的调解费用,我们夫妇二人本来收入不高,加之儿子常年体弱多病,平常医药费用就占了相当的部分,这突如其来的不论哪一项对我们来说都无力承受。
先前的依据裁决,因为医院的当初的误导结论,使我错过了本应由车方主要支付的时期,以及工伤申报的机会。(当时因为我所花不多,加之申报手续较为繁琐,就放弃了申报)现今成了自己独自承受。
鉴于此后果,我要求追究院方误诊误导的责任,以及自己所受的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
对于束手无策的我现在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真诚的向各界人士寻求帮助,告诉我应该怎么办啊

我了解了你的情况,表示万分的同情

你去当地的司法部门申请法律援助吧

虽然不能帮上你,但也顶一下

这种事也时有发生,当时就不能做结案处理。应注明以后。。。。。。。
打官司吧,应该能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