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方是否有权看孩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20:11:31
对于父母离异的,法院判孩子在父方,而母方是否有权去照看或者看孩子呢。

当然有了啊~~~

要解决探视权的问题,首先必须明确什么是探视权,它是不是一项法定权利,对离异后不随子女生活的一方而言是不是可无条件享受这一权利?所谓“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按照约定或判决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探望、关心未成年子女或与其短时间共同生活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由此可见,探视权是一项法定权利,而且对不随子女生活一方而言可不附任何前提条件享有这一权利。如不能以不随子女生活一方有无能力给付抚育费,以及抚育费给付的多少,来确定其有无探视权和探视次数的多少。当然,在探视权具体行使时,必须从有利子女利益出发,尽量不影响子女的身心健康。通过探望,可以使不与子女共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有机会与子女进行思想上的沟通和交流,从而使子女获得在平时单亲抚养下所缺少的另一方关爱,填补一定的空白。因而,从某种意义而言,行使探视权也是在对子女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