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上三天班,因厂里没电。到河里捞鱼,不慎失足溺死。家人向厂方索赔5万元。这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3:04:54
在他失足掉入河里前几分,他的同事刚好有事走开,当同事回来已不见人。以为他可能回厂了,所以他的尸体在三天后才被发现的。

刚上三天班,因厂里没电。到河里捞鱼,不慎失足溺死。家人向厂方索赔5万元。这不合理。第一停电不是厂里的意思。第二不是厂方叫死者去河里捞鱼。所以死者家属向厂方索赔5万元这是不合理的。但从人道主义的角度来说,厂方还是应该为死者出一部分丧葬费的,至于出多少还得由厂方说了算。当然厂方一分钱不出也是合理的

不是工伤,不在工厂管理范围,不是工厂要求去捞鱼,完全因为自己意愿做出这样的举动

厂方不应当被追究责任,不过未免麻烦厂方可能会给一些丧葬费,也可能不给

但是如果他保险了,可以去保险公司拿保险费哈
当然如果是他同事叫他去的,可以起诉其同事,如果是他叫同事去的,那么该同事毫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