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婚假15天的依据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6:00:28
我公司的晚婚假是10天,并且节假日和公休都含在内。我印象中一直也是10天,但是今天从网上查,很多人说是15天的晚婚假(含节假日和公休)。可是我一直没有找到有这样的依据是什么?希望大家能够告诉我北京现行的婚假是多久,并且能告诉我是北京市的哪个条例中有这样的规定。我也好和我们公司去谈具体的休假天数。
谢谢大家啦!

北京的晚婚假应该是10天。
依据是国家法定婚假是3天。
又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
  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所以,国家法定婚假3天+ 晚婚假7天=10天。

婚姻法规定的咯!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1980年2月20日发布)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本人结婚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1—3天的婚假。如果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地方工作,一方需要去对方所在地点结婚,企业还应该根据实际需要,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在职工休婚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应该照发工资。职工在路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有企业职工婚假作出具体规定。
根据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任何企业的职工结婚,如果属于晚婚的,可以享受奖励婚假。《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

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