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由于帮助别人结果反被诬告的事件的法律疑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22:58:25
经常看到这样的报道:某人由于帮助把被肇事逃逸车辆撞倒的人送进医院,结果反被那人及家属咬定是肇事者要求赔偿,而法院往往判定助人者输掉官司——请问这样的事情是真的吗?

我不理解,不是谁提出谁举证吗?法院为什么可以单凭一方当事人口头叙述就做出裁决呢?还有近期听到的高楼坠物砸伤路人,由于不能确定是那家丢下的东西,事主把全楼住户告上法庭。结果判全楼住户分担赔偿责任——法律最基本的原则不是疑罪从无吗?不是保护好人吗?在这种案例中20户人里是绝对肯定有19户是无辜的,法律凭什么判无辜的人付出代价,这样合法吗?

以上两种判决对于社会风气的影响岂不太恶劣:法律不鼓励做好人。

请懂得法律的达人给小弟解下惑,谢谢了。

疑罪从无是刑事案件的,民事案件可没有啊,再说了高空坠物是有特殊规定的使用公平责任。至于你前面说的案件,我敢100%肯定是他自己招认了,有自己的口供基本上就可以定案了

是有这种事情的,前者是证据问题,不是都会判输得。后者是有依据的,是危险行为,从公平原则考虑,受害者的损失比29户都大,所以要保护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