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检查检查哪些项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6:34:49

婚前检查

(一)婚前检查的目的

检查了解男女双方的健康情况,对不宜结婚,不宜生育或暂时的疾病给予矫正;宣教性生理卫生并给予生育指导。

了解男女双方及家属中是否有遗传疾病史,对一些明显影响下一代智力发育或生命健康的遗传疾病,如先天愚型、畸形等应劝阻婚后不宜生育。北京医科大学妇产科曾在调查随访中发现,有先天智力低下家族史的再发生智力低下的机率比正常人高二百多倍。

了解男女双方是否患有重要脏器疾病和急慢性传染病,婚姻法中规定“患麻风末经治愈或患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者应禁止结婚。男女双方如患有急慢性传染病和重要脏器疾病,婚后易使疾病加重或将疾病传给对方和孩子,应治疗后再结婚或生育。

了解男女双方有无生理缺陷,经过检查及时发现异常,及时矫正。

(二)婚前检查的内容

1、询问本人健康情况 包括各种急慢性疾病史,如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及曾患过的各系统主要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肾炎、精神病等。
2、直系亲属的主要病史 重点了解各种遗传病史及精神病史,如精神分裂症史等。
3、了解男女双方是否近亲血统 婚姻法中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近亲之间,由于血统相近,增加了相同遗传疾病基因传给下一代的机会。第一代堂表兄妹有八分之一的遗传物质是相同的,如两个相同致病基因碰在一起,下一代遗传病发生的可能性就增加。根据报导,近亲婚姻的后代患遗传病比非近亲婚姻的后代可能高倍。而且婴儿死亡率和畸形率也要高数倍以上。
4、女方月经史 是女性生殖系统和内分泌发育正常和诊断妇科病的重要依据,对婚后正常性生活,生育子女关系很大。应该详细询问:初潮年龄,月经周期,经血性状,经前、经期、经后是否伴有全身症状,以判断有无功能性子宫出血、闭经及痛经等
5、全身检查对男女双方除一般检查外,还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发育是否成熟,身材是否特殊矮小、巨大、过胖、过瘦,第二性征是否良好,精神、语言、体态、行为有无失常。
(2)皮肤有无黄染,毛发分布、色素异常,麻风结节及其他传染性皮肤病。有无特殊面容,如“满月脸”及“狮面”等,五官有无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