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违法强制执行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3:23:13
法院强行把我住的房子查封了。

1.法院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房子是我的。
2.没有经过我同意强行把房子上电视公开拍卖,我只欠别人13万,但我的房子值40多万。
3.我还有我的家人在其它地方没有任何住所。
请帮帮我,我该怎么办
补充一点,我欠别人钱和我家人无关吧应该,现在没证据能证明房子是我的,就算是也是共同财产,那我爱人不同意法院能强制拍卖吗?

1.法院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房子是我的。
这个你放心,房屋已经被法院认可,属于你和你妻子合法夫妻共同财产,你的部分可以拍卖。
2.没有经过我同意强行把房子上电视公开拍卖,我只欠别人13万,但我的房子值40多万。
强制执行不需要被执行人同意,这是强制性的。另外,40万公开拍卖,价高者得,若拍卖超过40万,则扣除13万欠款,多余的还是归你
3.我还有我的家人在其它地方没有任何住所。
这个不是仅限于你个人,若你直系亲属(父母,女方父母)仍有固定居所的,可以判定你们仍然有安身之所,可以执行你们房屋。

关于你补充:房屋被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强制执行你的部分,和你妻子是否同意无关。强制执行,是通过法律来强制对被执行人执行,不需要征得被执行人同意。房屋拍卖所得,假如40万,则一半属于你妻子,这部分无法执行,若这也被执行,你们可以控告,但是你的20万部分应当被执行。本案13万,超过20万,可以执行。

最后,若觉得法院执行有问题,可以向上级主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法院的强制执行的决定。

  当事人认为法院强制执行存在违法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由法院进行审查。
  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1.如果房子不是你的,你也不用这么急吧。所以你不能要求法院证明房子是你的,如果真的不是你的,那和你就没什么关系了。
2.强制执行当然不用经过你同意,不然就不叫强制了
3.法院只是把你房子上的电视拍卖了(房子上的电视??),并没有拍卖你的整个房子.
4.你的妻子作为案外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当然你作为被执行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法院会审查你们的异议是否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