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要离婚我可以要求补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9:42:11
老公家是私房,户主是他老爸,结婚的时候我的户口没有迁到老公家,我属于嫁过去的,我娘家现在正逢拆迁,现在老公要和我离婚,我可以要求他给我 关于房子方面的补偿吗,如果可以,能要多少呢?

朋友,你好:
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房产,不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是毫无疑问的,因此,不受制于任何年限规定,即使10年过去了,仍然属于男方父亲的私人合法财产,与你们夫妻没有任何关系。
至于房子方面的补偿,要分情况:
若你们能够协议离婚,当然比诉讼离婚好,因为诉讼离婚劳民伤财,比较繁琐……那么关于住房补偿,要看你们之间的沟通了,这是外人无法插手的……
如果必须诉讼离婚,那么:
1、你老公要求离婚有过错,而且你有证据证明,那么当然适用婚姻法关于过错一方的过错责任,虽然你们居住的房子无权分割,但他不仅必须补偿你离婚后住房上的经济问题,而且在财产分割上处于劣势,你占据主动。
2、如果你老公没有过错,因为感情不合等原因要求离婚,而你又不认为感情不合,不同意离婚。那么你作为女性,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后没有住房,仍然有权利要求他给予你住房上的一定经济补偿,这时的补偿不如1项多,但仍然会有,法院也会倾向于你而判决,这是全国法院系统的判决习惯,请你放心。
3、如果你有过错………………那我就不多说了,相信你也明白,呵呵

有其他问题再交流吧

男方要求离婚,女方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法律对双方之间的约定是不干涉的,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对补偿问题协商一致。
如果是诉讼离婚,要求补偿需要有法定的情形,否则法院不会支持女方的诉讼请求。
《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因为房产证不是你的名字,所以房子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
但《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所以可以,能补偿多少得根据实际情况

房子是不可以,因为那不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你觉得你老公跟你离婚不在理,那你可以向法院提出一定的补偿

如果结婚7年以上那么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