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填开的普票,退回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6:16:12
以前手工普票25份的那种,用完了缴销后,税务局不收,但从今年8月开始我们这里的税务局把用完的还要收回去。如果像以前月初开了票,月末又不要了退回后,只要作废就行了。但是上次我在月初开了票以后,正好用完了,去税务局缴销后,就给收了。可是在月末有一家不要,给退回来了,我也没法作废了,该怎么处理啊。需要做退票吗。请大家把具体的处理办法,具体分录写一下。
因为这是上个月的事,我当时没做销售,打算现在这本用完以后缴销时,附在这本上,给税务局

原分录红字冲回

如果没做收入,那你就保存发票联作为备查吧,以后如果税局查到少走收入,可以把发票联及收缴发票的情况向税局说明

不收发票如果是开错了,将第二联坐在新开的联次上,注明。
如果单纯不要,你已经做了收入,撕了它,没用

客户把票退回来,是不是你又给客户开了一张新的票??退回来的这张票,按照你说的情况,应该做红票处理,要开一张内容相同,但是金额为负数的发票进行冲红,到时候把两张票一起给税务局缴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