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期限届满指什么时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7:00:10
举证期限届满指什么时间,开庭前还是休庭时

举证期限是指在开庭前,将你方提供的与本案有关系的证据交法院的主审法院。

举证期限,是指法院送达的《举证通知书》中规定的,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的时间限制。
举证期限届满,是指超过法院指定的,向提交证据的最后时间。举证期限届满的,法院将不再接受新证据。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举证期限是指在开庭前,将你方提供的与本案有关系的证据交法院的主审法院。

举证期限届满是开庭前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