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掉了怎样在公安部门报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7:50:37
晕啊,我的新旧两张身份证和着钱包都被小偷扒了。那张旧身证是在老家办的,新身分证是在读大学的所在地办的,户口已迁回我老家了。现在我该怎样去公安部门挂失啊,我看了网上有人问了同样的问题,但是都没有说怎么在公安机关按怎样一个程序办理,麻烦各位了。还有两张身份证是在不同的地点办的是不是要分别挂失?
这个问题我今天我又在老家公安局问了,他们有的说不在公安局挂失要在报纸上挂失;有的又说要在大学所在地公安局挂失,旧的就不用挂了。
我该怎办呢?请教各位大哥大姐了。

万一居民身份证丢了,该怎么办呢?
按照公安部制定的《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居民在丢失身份证后,应该做下列几件事:
(1)立即到公安机关报失,一般需要到我们工作单位的管辖区派出所报失,然后打电话或写信到家里,请家人代为到家乡的乡镇派出所报失。
(2)报失后,要申请补办一个新的居民身份证。办理新的身份证,需要带上户口簿和村委会开的证明。办理新的居民身份证的地点也是在家乡乡镇派出所。
(3)由于新的身份证办理的时间较长,一般是3个月,所以需要先在家乡乡镇派出所办理一个临时身份证,再邮寄回来。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为3个月,在有效期内与正式身份证同样有效。
(4)拿到新的身份证后,退回临时身份证。
有些人在丢失了居民身份证之后,会借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来办理一些事情,应付有关部门甚至是公安机关的检查和管理。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对违反规定者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处罚。有的时候,借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理事务还可能引起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