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取暖费和交房违约金的问题,请大家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6 20:20:12
1:2007年12月末拿到新房钥匙该不该交当年的取暖费,怎么个交法?

2:再补充一个问题:本来合同上标明的是06年10月交房,但是直到07年12月之前我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直到2007年12月份才通知我交齐剩余房款,给我了钥匙。合同上写的是开发商不按时交房或我不按时交房款都会按照每天房款的千分之5交付违约金。但是他们开发商到交房日期没有通知我,一直到一年过后才通知我交剩余款、拿钥匙。我向他们索要违约金,他们却说我房款晚交了……我该怎么办?!先谢谢了

第一个问题,你应该交当年的取暖费
因为取暖费是计算在房主身上的,即使你没有住,费用算在产权人身上
等到你交今年取暖费的时候,供热公司的,自然会向你索要去年的钱
如果没有索要,证明开发商已经缴纳了
第二个问题,根据你的陈诉,你应该是有道理的。但是你本人法律观念单薄,没有注意保留有力证据,现在你即便到了法庭上,也无法举证,证明是开发商的原因,你才没有按时缴纳的房款。
开发商就说责任在你,你也有苦说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