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应该以法修身还是以德修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9:17:48
希望能详细说明原因。急需答案

二者辩证统一,互补关系,不可偏废。
1、法律在每个人心目中的定义都不尽相同,有人说:“法律毫无人情可言,人只要犯错,在法律面前都不可能得到宽恕。”也有人说:“法律本来就是基于感情的基础之上,法中有情,情中带法。”但即使我们对于法律的观念有再大的分歧,做为一个合格的公民,法律意识就不可以淡薄,特别是我们仅仅只是中、小学生,还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很容易就会在不知不觉中鲁莽行事或者是因为他热而受到伤害,所以我们必须知法明法,才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共同撑起一片明媚的校园生活。法律在一般人心目中可能还过于遥远,对于法律也没有太多防微杜渐的意识,一心认为只要不去触碰那个底线,也就不会违法。但是同学们心中应该明确这样一个信念,“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我们不可以只想着“我不会违法,我又没有做什么坏事,”这样逃避的思想可是却不知,违法道路的开始往往就是由于思想上的轻率,对法律的不够重视,而违法道路的结局就是暗无天日的牢狱生活。“人之初,性本善”人刚刚来到这个世界,心灵往往纯白如一张不沾染些许尘埃的白饼,在成长中,沿路风景格外灿烂,很容易就会被引入歧途,而法律就像是一盏指路明灯,让我们在踏入沼泽之前看清楚迷途的伪装。但假如我们心中没有那份意识,那么及时再亮的明灯,也无法再拉回那颗深陷泥潭的心灵。相反,我们遵守法律,严格按照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上的规程去安排自己的学习生活,摆在我们面前将会是一条光明大道,在法律这盏明灯的指引下,路在脚下,向前迈进。让我们现在就开始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向着无比宽敞的成功之路,灿烂明媚的未来迈进。
2、当前在全党范围内正在掀起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热潮。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基于随着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特别是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发生变化即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同时,党员队伍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党员数量增加了,流动性也增强了,有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不再那么明显了,极少数党员干部甚至发生了蜕变,等等。这些都给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