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负责保管公司礼品,盘点时发现有遗失,员工应负上全责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0:25:21
在职期间负责保管公司的礼品名片夹,造价43元/个,年中盘点时发现应有数量与实际数量有差错,遗失了14个。公司在没有经过调查,只通知我个人寻找的情况下对此事作出要求我赔偿全部损失的决定,并预备直接从我工资中扣除。储藏礼品的储物室有四位同事有开门钥匙,并且储物室并不是我一个人在使用,公司却认为礼品只交给了我,我就需要负责保管好,现在出现问题,理所应当我负全责。想请教各位专家,这样的处理方案公平合法吗?作为刚从学校毕业的劳动者,经验不足,公司依仗我没有实际经验,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不肯做出让步。故想多了解一些法律依据。万分感谢!

如果不是只有一把钥匙的,而且礼品也并没有单独锁起来存放的话,应该向公司说明,并要求公司公开检查或所以拿钥匙的人分担赔偿。如果你执意不肯赔偿,公司又不让步,只能报警处理了。拿东西的人也会有心理恐惧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