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怎样分固定资产跟低值易耗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2:34:57

《企业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会计与税务对固定资产的规定较为宽松,只要使用期超过一年,就应当按照固定资产记账并计提折旧。
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就可以按照低值易耗品记账分摊。

固定资产的标准:1.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2.使用寿命超过1年,

单位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