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一个独立的国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1:48:35
其与地区的界定是什么
谢谢恰川人的回答!
我想了解的是:一个地区脱离中央政府,独立自主管辖自己,多少年后才能被认定为是一个独立的国家 ?
如台湾,他是吗?
为什么朝鲜分裂后南北都是独立的国家,而台湾却不是呢?

主权国家
  主权国家,是国际社会的最基本成员(国际社会的成员主要包括两大类型:第一类是主权国家;第二类是国际组织。 )。
  编辑本段定义
  主权国家的构成要素:人口 领土 政权 主权
  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 独立权 平等权 自卫权 管辖权
  国土指一个主权国家管辖下的领土、领海和领空。
  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主权国家,主权国家是国际法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
  1946年12月6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国家权利义务宣言草案》第一条规定:“各国有独立权,因而有权自由行使一切合法权力,包括其政体之选择,不接受其他任何国家之命令。”
  1970年10月24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指出:各国一律享有主权平等,包括各国法律地位平等、每一国均享有充分主权之应有权利、国家之领土完整及政治独立不得侵犯、每一国均有权利自由选择并发展其政治、社会、经济及文化制度等。

  地区
  目录
  法律地位
  与地区同行政地位的行政区划
  地改市
  外部连接

  也可指较大的区域范围:沿海地区、发达地区、大陆地区(即中国大陆)。
  ②中国省、自治区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划分的区域。包括若干个县、自治县、市。不是一级行政区域。设立行政公署,作为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20世纪80年代起,有些地区撤销,所管理的县、自治县、市改由地级市领导。 也可以是行政区域的一般指称,如省、市、县、乡镇和街道等,如北京地区,指北京;武汉地区指武汉市。
  本条目下面所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类型——第二级地方行政单位。
  地区指设立行政专员公署指导工作的区域。
  地区指行政地位介于省和县之间的行政区,之前相关称呼为“专区”,属于第二级行政区划。这一层级的区划在清朝末期至民国初期,为“道”,但道辖域广;之后改道制为行政督察区,行政督察区则改称为“专区”,1970年开始将“专区”改称为“地区”。与地区行政地位相同的行政分区改称“地级行政区”,取代原“专级行政区”(专区级行政区)。1983年推行地级行政区划改革以前,除了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