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层高度和防火要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2:55:17
我们准备进行办公室装修,办公室的层高是2.8M,那么我们的间隔墙应该控制在多高以内(不到顶的情况下),架空层高度才符合消防要求,并且不需要再办理二次消防呢?哪里有明确的消防条例规定呢?盼望高人指点。

一、要求:
  架空层要求距顶500mm,防火要求依据房子的大小及管理部门的意见。按照规定都得报消防局。
  二、参考资料:
  《GB50045-95(2005年版)》
  详细条文:
  4.1.3.3 本条文在设计中有人经常将其与4.1.2.4条混淆。
  4.1.2.4条是指设在高层建筑内部的燃油锅炉房内的储油间,其储存量不应大于1.00m3,而本条文是指柴油发电机所用的发电柴油,根据建筑规范及使用特点,其8.00h的用量有时会超过1.000m3.
  4.1.4 本条文未对消防控制室与建筑内其它部位相连通的门提出要求。因最早期的高层建筑消防规范条文中曾参考《建规》对消防控制室的隔墙提出过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要求,因此,大部分设计单位到目前为目,均将消防控制室与建筑其他部位相连通的门设计为甲级防火门。《建筑》01年版第10.3.3条有如下文字:(消防控制室)应采用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3h的隔墙和2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但此条文与第7.2.11条有矛盾,7.2.11条墙为5.2.5h,楼为1.5h),且7.2.11 明确了隔墙上的门为乙级防火门。06年《建规》修订版第7.2.5条已将消防控制室的防火分隔作了内容与《高规》相同的修改,并确定了隔墙上与其他部位相通的门采用乙级防火门。因此,现在看来,高层建筑内消防控制室隔墙上与其它部位相连通的门可采用乙级防火门。

距顶500mm,
看你房子的大小及管理部门的意见。
按照规定都得报消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