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里面的钱能提前拿出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6 03:27:08

要符合养老保险一次性支取的条件,再就是只能支取出来你个人账户上的钱,也就是你缴费基数的8%。如有以后还想继续缴纳的话,建议你不要办理一次性支取,现在是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转移的。

六、企业从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后,在什么情况下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只能得到一次性待遇?
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1)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中关于缴费年限的规定但符合其他规定的一次性结算养老金。1998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不满1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1998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及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不满15年的;农工商企业从业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上述人员在到达退休年龄时,一次性结算养老金,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经本人申请,一次性结算养老金,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1)统筹范围外农民工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每月1至24日)
企业经办人提交退保人员的《增减变化表》、《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单位申请、退保职工的本人申请(必须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业务人员审核后,出具《青岛社保在职人员养老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表》,企业提交该支付表和《企业支付离退休(职)费申报表(代收据)》加盖印鉴后领取支票。
(2)出国定居退保的,由本人携带出国定居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个人退保申请、养老保险手册,于每月15日至25日期间到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保及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一次性结算手续,领取《职工一次性结算单》并交给原单位,由原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结算金后交给本人。已出国定居人员可委托其亲属办理,但被委托人员必须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关系证明。
(3)在职职工死亡退保的,由原单位携带本人的死亡证明(火化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等)、养老保险手册等到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保及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一次性结算手续,然后由原单位根据继承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将结算金交付其继承人。
(4)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后,企业经办人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