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申诉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7:56:29
我有一朋友,三十几,已有小孩8岁,由于两人性格不合,女方要求离婚,请问法院会不会判离?
如果女方第一次申诉,男方没去,女方要求第二次申诉,会有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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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问题
判离是要求感情确已破裂,这个判断是法官的主管判断,况且你提供的情况也少,所以不好说!小孩的归属除了小孩愿意跟谁外,还要考虑跟谁在一起对成长最有利!
第二个问题
你的申诉,我理解是起诉吧,如果不到庭,会承担不利后果---涉及财产和小孩的归属,因为你没有出庭举证
你说的不清楚,不知道我答的你能看懂不,谢谢

法律规定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1.若男方同意可判离
2.若男方不同意,第一次起诉一般不判离。半年后可再次起诉,一般就会判离。

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现在你朋友好像还没判决离婚,不懂你说的申诉什么意思?

结果应该是法院应判离婚,因为已经是第二次开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