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的音乐教育和机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2: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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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的乐舞机构为“大司乐”。
自夏禹传子于启进入了奴隶社会。经过夏、商两朝(公元前21~前11世纪)到西周建国,奴隶制达到鼎盛时期,周代的统治阶级已经充分地认识到乐舞用于政治的社会作用,而制定出礼乐制度。为了贯彻这种礼乐制度的实施,周王室整理了前代遗存的乐舞,包括黄帝的乐舞《云门》、唐尧的乐舞《大咸》、虞舜的乐舞《大韶》、夏禹的乐舞《大夏》、商汤的乐舞《大濩》及周武王的乐舞《大武》,总称为六代舞,用于祭祀。并设立了庞大的乐舞机构“大司乐”,贵族子弟要受严格的六艺(礼、 乐、 射、御、书、数)教育。13岁入学,循序渐进,先学习音乐、朗诵诗和小舞。15岁开始学习射箭、驾车和舞《象》(《象》传说是一种武舞,也有人认为是一种鱼虾等图腾的舞蹈)。20岁时学习各种仪礼和大舞。
在举行大祭时,由大司乐率领着贵族子弟跳六代舞。不同的场合演奏不同的乐舞,胜利凯旋时奏《凯乐》;燕享宾客,表演《四裔乐》、《散乐》;举行射仪时跳《弓矢舞》。在所有的祭仪场合中,一方面强调受命于天的神圣性,另一方面强调等级区分的尊严。西周的礼乐制度是奴隶社会政治文明的重大创造,集周以前古代舞蹈之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