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是否世世代代继承永无至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6:21:14
我丈夫2004年去世了,有一房产是我的名字,后来婆婆2007去世,当时大家都以为我们2002年把房子卖了,房子至今没过户,二十年后大伯和小姑他们还有继承全吗?

所述情况不具体,〈你丈夫2004年才去世,他人如何会以为2002年即卖房?房产既为你名字,为何还考虑过户?〉 以推测简要分析如下:

1.如房产原为你婆婆所有,则其他子女〈伯、姑>有继承权。

2.如虽原为婆婆所有,但你结婚时已赠于你和丈夫,则其他子女无继承权。

3.如房产为你夫妻婚姻关系存在期间所购,则为夫妻共同财产,伯、姑无权。

4.如无证据证明房屋为婆婆出资或你与丈夫共同出资所购,现房屋所有权证仅为你个人名字,即所有权归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