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时强迫多签一份无偿加班的协议,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0:53:43
现在劳动局里要求工厂企业都要签劳动合同,所以我们工厂也要签,但签劳动合同时,厂里另加了一份协议书,内容是无偿加班,晚上和周未也一样要加班,如不签的自已走人。请问这样合法吗?这份协议书有效吗?

补充一下,平时我们都是一直晚上要加班的,周末也要加班,而且没加班费的,现在签这份协议只是为了跟以前一样。

工厂完全把你们当白痴,这样的协议即便是签了,也是完全没有法律效力的。你就只管签吧,加班工资的追索期是两年,你可以在离职的时候再跟工厂算账。搞死他

我就认为不合法,好像......最好就是去找一找专业的律师看看,能不能上诉咯

今年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律规定。
此协议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不受法律保护,它是不合法的。
另外看你们工会和工人代表大会对这件事怎么反映了。

协议无效,因为约定内容违反了法律强制规定,你可以要求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