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事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7:33:17
有的话请发一个给我,谢谢(^_^)

我是广东肇庆市怀集一中的一名老师.最近我在网上看到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发现我们怀集一中的作息时间表违反新法. 我校作息时间表如下
  初一,初二: 上午7:00-11:40
  下午14:30-17:00
  晚自修19:00-22:00
  初三:上午6:40-11:40
  中午14:15-17:00
  晚自修18:40-22:00
  高中更加严重.由于我是初中部的教师.不太清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章学校保护 第二十条 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而我校则为了追求升学率.不当一回事.家长也很同意校的作息表.认为这对学习有利.
  中山医科大学孙逸仙红会医院儿科主任李文益教授认为,足够的睡眠是保证儿童健康的先决条件之一,如果睡眠不足,儿童反而不能熟睡,第二天上课会精神差,食欲不好,心情烦躁,久而久之会形成恶性循环,影响孩子的健康发育。科学分析表明,5—7岁儿童一定要保证11个半小时的睡眠时间,7岁以上的小孩则应保证9—10个小时的睡眠时间,因此中小学生只要晚上9—10时入睡、第二天6时30分起来,睡眠时间已经足够.
  但现在令人担忧的是,我校的"朝7晚10",肯定导致小孩普遍晚睡,第二天要早起上课,当然睡眠不足.而且7点前到学校.迫使孩子们早上6点起床(学校没早餐).晚上大约11点才睡,加起来睡的时间不够9-10小时.也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初中生在校时间为9小时的标准.
  有研究表明,一个人一天如果缺觉4小时,第二天的反应能力将下降 45%。北京市第五中学副校长张毅说,中学生五六点就起来,这时大脑还处于浅睡眠,上学途中的安全问题让人担忧。生理学研究则表明,少年儿童的生长主要在睡眠时完成。一般情况下,深夜22时至凌晨1时是生长激素分泌的高峰期,也是人体内细胞坏死和新生最活跃的时间。如果错过这段睡眠时间,细胞的新陈代谢将受到影响,即使以后补睡也无法弥补。从这个角度上说,我校学生正在遭受睡眠不足的隐性伤害.
  (所谓隐性伤害,是相对于显性伤害而提出的一个概念。它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