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服役的优惠政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4:42:43
据了解,为鼓励大学生入伍,今年征兵工作对大学生入伍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入伍学期,学生课程可免试,依平时学习情况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学籍将保留到退役后一年内;入伍后有条件的学生还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课程学习,经批准后还可以参加考试;复学后专升本,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学生将优先录龋

另外,服役期间,立功的学生在学业上也将有更多的优惠:荣立三等功以上的,本科生可转专业,专科生可以免试专升本;荣立二等功以上的本科生在完成学业后可免试保送研究生。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想了解下......我问的是湖南的大学

这些都是属实的,但是最好再咨询学校学生部门,因为各地政策可能有不同之处。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就学优待:
国务院颁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12条规定:“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如果原学校已经撤销、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征兵工作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此外,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也有相应规定,如《天津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第13条规定:“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以服现役。学生依照前款规定应征服现役的,原就读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退出现役后复学的,学校可以酌情减免学费;本人申请调整专业的,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照顾,妥善解决。”《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第17条规定:“退役士兵在校入伍未完成学业的,退役后可以回原学校复学。不要求复学的,按本办法第14条的规定办理。复学的退役士兵,视为自谋职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在部队立功可没那么容易啊!

现在是和平年代,普通士兵在服役期间能立个个人三等功就已经很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