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本0基础,09年司法考试选择葵花教材还是法律版的三大本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3:59:45

要分清主次,一般司法考试卷一是没有重点的,所以大家都会看三大本的卷一,因为卷一的考题经常就是用教材卷一的原话出题,
今年2008年各大辅导中心和各类教材都没有押中卷一的题,唯有三大本的第一本值得复习。
而卷二卷三确是有重点的 ,而三大本呢,讲解的简单,又没有案例,很枯燥,也难以复习深入,这时候就可以选择葵花这样的讲解比较清楚、针对性又强的辅导教材。所以要分开,不信你问问各位前辈是不是这样。

你可以综合选择以下几类资料:
1)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

俗称的“指定教材”,共三本,按照司法考试前三卷的考试内容进行编排。原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司考官方教材。后在《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后,取消了“指定教材”的称谓,但是,作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唯一司考专用教材,其“指定教材”的地位仍然是毋庸质疑的。因此,作为考生,也应当对其有足够的重视。当某些教材或者复习资料对某个观点存在争议时,我们应当以辅导用书的观点为准。当然,三大本中的内容是相当丰富的,不少内容似乎对于司法考试的作用并不是很大,我们在复习时也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

(2)讲座系列教材

此类教材一般为各高校、法学研究机构或者司考辅导机构编写的“民间教材”,比如万国编写的系列讲座。此类教材的特点是重点突出、高度归纳,考生在复习的时候可以省去很多概括知识点的精力。 我认为在复习的时候可以将其与司法部的辅导用书穿插起来使用,效果会好一些。

(3)法律汇编

各法律出版社每年都会出版一些司考用的法律、发规汇编,此外,还会有一些重点法条导读。对于重点法条,我们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据统计,虽然司考范围内的法条总共有一万多条,但每年实际考核的只有600条左右,而从2002年司法考试至今,考核过的法条不超过3000余条。对于其它的“休眠”法条,一方面是因为其重要性相对次要,另一方面,是因为一些法条不具有可考性。这也体现了“重者恒重”的定律。

因此,对重点法条进行重点复习、全面掌握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是司法考试的主要得分点。对于其它法条,也要有所了解,能够结合运用。

(4)常规教材

所谓常规教材,指的是一些普通的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