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继父……有没有财产继承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1:31:49
我6岁,我姐13岁时父亲去世
母亲又找了一个,至今没有登记。我今年20,家里个有170多的房子,有个200多平米的二层楼
这些房子是我父亲,生前一手建的。他来我们家,就是一个人来,什么都没有。他无儿女
他老家有房,但是去年自己作主,给他姐姐的孩子结婚了。
没有和我妈商量。我们不图别人财产,只想保护好我们自己的财产。
这是父亲留给我们的唯一的东西。
还有我记得,同居多少年是有效夫妻?还有继父(母) 如没有儿女 要过继一个给继父(母)财产属于继父(母)??
想得到比较专业的回答吧。
如果这13年是有效婚姻,着财产他有继承权吗?

如果不是有效婚姻,他想和我妈登记,这么多年,婚前财产公证,说实话,他就是一分钱没挣,挣得钱都不够养他自己的!唉……不懂啊 想请教一下专业人士,谢谢你啦
不是94年以前。现在婚姻是无效婚姻。
如果登记以后,因为他无儿女,如果他要求有一个女儿过继一个,女儿的继承财产 是否会变成他的财产? 因为这时候关系变了。
如果做财产公证。这财产本应是我们的,可否还是我们的。因为这10多年,他别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这就开始争了……
真是受不了,我和我姐只是想保护好属于我们的东西。别到时候真是有理也说不清。
真受不了他家那些好吃懒做的亲戚……胡搅蛮缠,没读书,根本就没法沟通。还是什么都弄清楚好。首先别让自己吃亏了。别人的便宜我们也不想。
不动产8年后,自动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我的情况是吗??
我妈态度,她也要为自己着想,这个继父只对我妈好,但对我们……我们只想保护好自己的东西,

所谓“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即使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也会承认他们的婚姻关系,与合法的正式婚姻没有任何区别。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1994年10月1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只有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关系的,才会被认定为构成事实婚姻。
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开始同居的,都只能算是普通的未婚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与真正的婚姻有一样的法律效力。所以你要弄清楚:你母亲和你继父是什么时候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是不是在94年以前,如果是,那么现在他们的婚姻无效,你继父没有继承权,建议你和你母亲谈谈,不要登记。如果是94年以前同居,那么你继父就有继承权

婚姻问题律师说的很清楚了,我是不想多说了,你的问题应该就是这套房屋的所有权问题,是吧.

其实这样好办,你只需要和你姐姐一起说服你母亲把房屋过户给你们两个共同所有,就行了.

另外由于这套房屋是你生父留下之遗产,按继承法的规定,你母亲占有2/3,你和你姐各占1/6,这样.所以,你们应该都是房屋的共有人:D

不过,你现任父母的婚姻关系,是个比较难说清楚的问题,时间太长.变数太大.加上,现在法院最烦最怕缠访的人,(你继父家的亲戚这样)趁早过户还是上策.

看来你也查了很多法条,那我就简单的帮你说下好了。

首先你父亲死后的遗产分配: 你 你姐 你母亲。如果你爷爷奶奶那时在世也有份额。 参照我国继承法第二章第十条。

94年以前就存在的事实婚姻是合法有效的。得到法律承认。94以后的属于非法同居,不受婚姻法保护。
他和你母亲是否是合法婚姻,不是的话,不必考虑不动产8年后,自动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是的话,考虑。

我们现在认为是,那么变成共同财产的是你母亲承继自你父亲的那一份额,不算你们的。
我国现行《婚姻法》、《继承法》也是不承认此种关系的,而是根据是否双方之间是否存在抚养关系来确定是否构成收养关系。
如果他是你母亲的合法丈夫,就存在抚养关系,你们有权继承他的财产.

即便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