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6岁与一11岁小孩在课间休息时相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9:34:29
我小孩头部受伤缝了三针,另一小孩门牙掉了一颗,现在学校要求我赔偿另一小孩医药费1000元,请问这有根据吗?现在我没办法,最后无奈,我说我只能赞助600元,对方其实花医药费是250元左右,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做,急盼高人指点迷津.

按照惯例啊 但不一定适合法律程序
一般是互不追究的

另外要考虑一个因素 就是事故的原因
如果就是孩子疯闹啊 不注意碰到的 我觉得就不应该追究 孩子玩磕磕碰碰在所难免
但是有一方是主要责任人 那就另当别论了

学校要求赔偿是不行的 学校是没有这个权利的
本身自己孩子也受伤了
为什么要陪对方钱啊
还有 他的药费就200多元 充其量赔偿他医药费不久可以了吗
他们的要求很过分
不行的话 建议走法律途径
我觉得不该拿钱
祝你好运

学校要求还是协商?是要求你就要学校赔偿,是他监管不力,现在还要求你赔钱。才六岁的孩子啊,他做错了什么。你的孩子有赔偿吗?有给赔偿的吗?你怎么要赔偿那个小孩呢?

明显不用给嘛
你孩子才6他孩子11了麻

学校这样没道理!!!他的学生比较大只是掉了颗门牙,但你家小孩被逢了三针就很痛苦了,不过学校也有责任所以打平了!

你要咨询一下律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