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啊!~~大陆为什么没有反虐待动物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1:06:11
刚才一不小心点了回车,我还没有打完字呢啊!!!
今天啊,看到一个新闻!标题是"昆明连续发生多起鸟眼睛被缝事件"。文中一个死老头把野生的鸟类缝上了眼睛,然后给卖了!!!
还有前几年的虐猫事件,大学生虐待流浪猫事件,大学生虐待狗熊事件等等!!!
不是把猫活活踩死,就是把猫眼睛挖出来.............

看到这样的报导我真的是无能为力!!!我有的时候会哭出来!
动物是我们的朋友啊!!!

为什么没有法律来保护它们呢???
再强调一下!我国的香港,台湾,为什么就有《反虐待动物法》???
大陆到底差什么????

中国的法律是在不断完善之在,之前中国的法律并没有关于人权的条文,现在有人,保护动物现在只限于受国家保护的稀有动物,至于其他的,怕是还要等些时候才会有,这种现在在现在也只能是受道德谴责.

PS:香港原来是英殖民地,用的是英国法律,现在回归了,由于五十年不变政策,大多数还用原来的法律,至于台湾,在建国之后,基本和大陆都没有交往,立法方面也和大陆不同.

这个是没有办法的事。我国只有保护珍稀野生动物的法律。而你所说的情况只能更多的从道义上去谴责,依靠社会舆论的压力来解决问题。
一个国家的法律不可能巨细无疑的将任何事都规定清楚,这是不现实的。
人权尚且有争议何况动物的权利。
你所说的动物是人的朋友这个从法律上来说只能说是个人意识,或者一部分人意识的表示。这样无法立法。

也许我说得让人感觉比较冷血,不过这是从法律出发实实在在的说法。我个人也是很厌恶你提到的那种情形。

我国的香港,台湾,为什么就有《反虐待动物法》??? 无。 差什么?立法要看实际情况和有没有立法的必要,不是凭借爱心或者怜悯说立就立的。那样法律还有什么可以让人信服的。

确实,每当看到这些报道的时候我都是鼻子酸酸的,想哭的感觉,那些他妈真就不是人生父母养的,怎么会干出这么卑鄙下贱无耻的事情出来,龟儿些不得好死.

确实应该立法来禁止这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