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相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22:37:08
05年注册了一个商标做餐饮,当时查的43类可以注册,到现在商标局引证99年别人在42类做的一个相同的商标(据说02年前餐饮服务属于42类)驳回了我的商标注册,有没有办法补救?
今后查询商标时,是否需要对比旧的商标分类双向查询?

情况很少见。
02年以前,餐饮行业的确属于42类,审查员引证42类的餐饮行业商标的确也是有法可依的。如果你和引证商标完全相同就没有办法复审。如果是近似,就视近似的情况而定可以申请复审。
今后在查询商标的时候,的确要方方面面都考虑到,除了新旧分类表的差异,还有分类表类别之间的交叉检索都要考虑到。
所以,查询商标并非一件简单容易的事情,今后在查询商标,有问题可以找我一起探讨,百度HI我即可。

复审,如果是相同的就没有办法.相关近似的类别都要查询

建议您做驳回复审。如果复审理由充分的话,是可以成功进入公告的。
当然要对新旧两个分类进行双向查询。我想如果您当时找代理公司做这个业务,就会避免这种事情发生了

先分类表4301下面写着本类似群与第七版及以前版本4201交叉检索啊!

看分类标一般有特殊的都有注解的!

商标申请时查询商标考虑到交叉检索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楼主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如与在先42类的引证商标完全相同就只能考虑重新申请一个商标。
如果与引证商标只是近似,就要分析近似的情况才可以确定复审通过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