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们若离婚财产和小孩怎么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1:25:29
请问各位,如果老婆携家中一半财产带着3岁的小孩离家出走,过了5个月提出离婚,理由是老公对她不好,两人现在没有房子,只有20万的存款,自结婚到现在一直都是男方工作挣钱,女方在家带小孩,请问各们若离婚财产和小孩怎么分?

你们若离婚可以协议,内容是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两大关键问题,财产分割是指双方的共同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不管哪一方挣得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如果协议无果,那么,就可以采取诉讼方式,由法院判决离婚。
你们的共同财产只有20万元存款,平均分摊,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付给抚养费至孩子18周岁为止,标准按当地人均生活水平,在将来还要支付孩子的教育费和医疗费等。

法律问题,你应该把帖贴到法律上去啊,
本来知识面不过广,具体的不太清楚,
分小孩好象要根据个人的能力来分吧,不可能你养不活还分给你,
还要看孩子是谁抚养的多一点,

现在5个月么间了,我估计小孩判给你的机会不大啊,不过你可以争取的,既然她没有工作,我觉得你有优先抚养权,不过另一方要支付抚养费,如果没有其他原因的离婚,应该平均分配财产,不过婚前的财产应该不用分,就看这些钱是不是结婚以后赚的,差不多就是这样的

双方可协议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
关于财产分割,由于女方早先已拿走家中一半的财产,因而家中的其他财产可以归男方所有;关于20万存款,虽是男方工资,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分割,一般是均分。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协商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直至孩子18周岁。若双方均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