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公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1:39:02
我姐姐在2004年和一个见过两次面的男的一起坐摩托车,那个男的送我姐姐回家在路上出了事故,我姐姐当场死亡,那个男的只是手受伤。过后那个男的就说是我姐姐骑的他的车。我姐姐都死了,死无对证。我们找到了几个证人。但是交警队的某领导是他家的亲戚,一直包庇他,到现在都没有给我们一个准确的答复,我爸爸要告那个男的刑事诉讼,那个男的的领导靠山说我们不能刑事诉讼,只能民事诉讼,说我们找的证据不齐全。我爸爸就说让他们交警大队做现场鉴定,他们还推说他们交警大队没有钱做,一直给我们拖着。你们说好不好笑,交警大队会没有钱,那么我们国家是不是要倒闭了,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啊,要找哪个给我们主持公道,现在都已经是2008年了啊!

你的案子时间太久了,其实当时你可以的找个律师的。

他说是你姐姐骑的,你可以去路上找目击证人啊?肯定有人看见是他骑的车啊,还有就是你当时可以马上报案,让刑警队提取指纹,那摩托车上肯定有那男人的,而不是你姐姐的,就这一点问题就可以说明那男人在说谎,就凭这点就可以刑事诉讼。
既然交警队不管就连他们一起告,就说他们互相包庇,关键问题是你一定要找到证人,这样他们就没办法了。

他这属于严重的过失罪。

不过你最好还是找个律师,花点钱就花点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