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溢价能转为实收资本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0:18:03
我公司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通过评估由原来的3000万增值到4000万,请问:增值部分能否分配到每个股东作为实收资本?国家是否有这方面的法规?下列分录是否正确: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1000万
贷:资本公积-土地溢价1000万
借:资本公积-土地溢价1000万
贷:实收资本-A股东400万
实收资本-B股东300万
实收资本-c股东300万

土地使用权的增值确实是计入到“资本公积”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是有条件的!实收资本增加的途径有三条:1、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2、将盈余公积转为实收资本;3、所有者投入。但1、2的增资条件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你可以查一下2007年新注册会计师课本的所有者权益那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